医疗广告规范

医疗广告规范

医疗广告规范

在THE GINZA CLINIC,本网站的制作遵循厚生劳动省于2018年6月1日施行的《有关医疗或牙科医疗、医院或诊所广告的指引(医疗广告指引)》〔2021年4月1日修订,下称“医疗广告指引”〕。
虽然这可能会给顾客带来一定的不便,但我们仍希望您理解并予以配合,敬请谅解。




摘录自《医疗广告指引》

第1 広告規制の趣旨

第一章 广告规制的宗旨
关于医疗法的部分修订
针对医疗机构的网站等内容,与其他广告媒介相同,本应限制其可用于广告的事项。然而,为避免阻碍患者获取详细诊疗信息的权利,在特定条件下,对此类限制予以放宽。

基本理念
(1) 广告发布者的责任
医疗广告发布者有责任传递客观、准确的信息,使患者与地区居民能够正确理解广告内容,并据此做出治疗等方面的判断。虽然广告具有吸引患者就诊的目的,但应以向使用者传递客观、准确信息为原则,并需由医疗机构自主进行。

(2) 禁止性广告的基本概念
(ⅰ)优劣比较性广告
(ⅱ)夸大广告
(ⅲ)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内容
(ⅳ)基于患者或他人主观或传闻的治疗内容与效果的体验广告
(ⅴ)可能使患者误解治疗效果的前后对比照片等广告

第三章 关于禁止性广告

(5) 基于患者主观的治疗体验广告
依据政令第1条第9第1号的规定,“不得以广告形式宣传基于患者本人或他人传闻的治疗体验”这一规定,意在禁止医疗机构以吸引患者为目的,宣传患者本人或亲属等的主观治疗体验。
由于每位患者的身体状况不同,其感受也有所差异,此类内容易造成误导,因此不被视为医疗广告中可接受的表达方式。

(6) 可能引起误解的治疗前后照片等广告
依据政令第1条第9第2号,“不得以广告形式使用可能误导患者的治疗前后照片等”,也即所谓的“Before/After照片”。
由于每位患者的治疗结果存在个体差异,这些照片易造成误解,因此在医疗广告中不被允许。
但若附有必要的治疗内容、费用说明、主要风险与副作用等详细信息时,则不属此类限制之列。

此外,在展示此类信息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理解便利性。例如,需避免通过设置跳转链接或以明显小于其他优点信息的字体等形式进行间接展示。

详见《医疗广告指引》(厚生劳动省官网)

THE GINZA CLINIC
本院名称THE GINZA CLINIC
地址〒104-0061
东京都中央区银座7-5-5 长谷第一大厦 5楼-A
联系电话03-6264-5568
门诊时间10:00〜19:00
休诊日月周一及不定期休诊
交通方式JR山手线/京滨东北线/东海道线 新桥站 步行5分钟
东京地铁银座线 新桥站 步行5分钟
东京地铁银座线/丸之内线/日比谷线 银座站 步行5分钟